201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采用微机读卡形式集中办理,根据学校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及地点: 1、时间:一校区:8月25、26日,二校区8月26日上午(集中办理) 2、地点:一校区活动中心418室;二校区主楼B508机房 二、注册要求 1、请研究生本人携带学生卡和学生证进行注册。学生卡用于研究生系统电子注册;学生证需加盖注册章及火车乘车优惠卡充值,请同学务必同时携带以免影响期末购票。 2、超过时限未注册的学生将影响其在系统选课、查询成绩、申请答辩、***理等相关事项,望研究生及时进行注册。 3、超过集中注册时限未注册者,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到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进行补注册或提交《研究生暂缓学籍注册登记表》,院(系)对补注册同学的学生证加盖注册章。 4、每学期开学两周内不到校注册者停发奖学金及各项津贴,停发的奖学金及各项津贴以后不再补发。 5、需要交学费的同学请交完学费后再进行注册。 6、无故逾期两周不办理注册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三、请假 不能如期注册的研究生必须在开学两周内向院(系)请假,说明请假事由,并在到校后到院(系)及时补注册。 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在开学两周内与导师、院(系)取得联系,由导师在开学两周内向院(系)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附件2)。 各院(系)于开学两周后将暂缓注册、请假及未注册学生名单报研究生院综合办。 附件1、201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日程安排表 2、研究生暂缓学籍注册登记表 bat365官网登录研究生院 2012年7月22日 附件1: 201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籍注册日程安排表
注: 请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或协理员通知研究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注册,并关注学生注册情况。 附件2: 研究生暂缓学籍注册登记表 院(系):
导师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院(系)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注: 1、登记表需有导师、院(系)领导签字方可有效; 2、《研究生暂缓学籍注册登记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 学籍管理页面下载; 3、暂缓学籍注册的研究生到校后需到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进行补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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