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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数理方程 考试时间:1月16日(21周周三)上午8:30-10:30 考试地点:见考场分布 主考:谢鸿政等 考场 | 所在班级 | 学生 | 人数 | | 一区1班 | 12S002001- 12S002067 | 64 | 一区诚意12 | 一区1班 | 12S002068-002073;12S102001-102043;12S030130-030135;12S130026-130030;12SD02008;12SD04012;12S053050- 053051 | 63 | 一区诚意21 | 一区2班 | 5系、6系、18系考生;12S004039;12SD04013;12SD27003;12SD02001- 12SD02009;12SL02001 | 81 | 二区B41 | 二区 | 12S033002-033109;12S133004-133061;12SD33016-SD33030 | 87 | 二区B42 | 二区 | 二区其他考生 | 90 |
附表: 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按考生所在学科(专业)和学号进行安排考场,考生须按照考场安排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须携带研究生证或学生卡(校外旁听生持学员证,校内旁听生持工作证)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接受监考教师的检查,无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3、研究生参加公共课考试指定教室,隔两列坐开,对齐。乱串教室者考试成绩无效; 4、根据学校加强学风、考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对考试作弊、替考者,一律取消学籍(在职人员取消旁听资格并不退学费); 5、代培生、旁听生考试时,监考老师应归类收取试卷; 6、重修(重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在考试答题册右上角位置标明“重修(或重考)”,以便于开课老师记载考试成绩。 7、请监考人员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 如有问题,请来电咨询。 联系人:吴婷 联系电话:86413771 研究生院培养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