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0浏览次数:3132

 

 

研院发[2013]12号
各院(系):
    为不断改进完善研究生培养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性质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是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重要基础,学校将推荐校级优秀项目申报黑龙江省“201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项目包括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三类,各类别项目研究内容及要求如下:
    u 课程建设
    课程应为本学科的核心学位课或跨专业的公共选修课,鼓励教师针对学术型研究生和应用型研究生课程开展创新性的改革。对学术型研究生的课程,重点加强学科理论性与前沿性课程教学,夯实理论基础;针对应用型研究生的课程,加强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特色课程教学,加强应用型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鼓励教师尤其是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教师加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u 教材建设
    鼓励教学一线的教师编写有特色、质量高、适合实际教学需求的教材。教材包括新编和修订两种。新编教材应附内容提要和详细的编写提纲,修订教材需附原版教材和同行专家的评阅意见。教材最终出版期限为2015年6月30日,出版社可自行联系或学校推荐。
    u 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
    项目应围绕加强研究生质量管理,探索符合研究生教育规律、适应不同学科专业特点的教育理念、标准条件、体制机制、实践模式和经验案例。主要研究方向:
    1.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
    2.研究生分类培养课程设置、建设与管理;
    3.学术型研究生教育改革与质量保障;
    4.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化问题;
    5.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评估;
    6.研究生就业与创业教育与指导;
    7.研究生奖、助体系建设与完善;
    8.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9.研究生教育其他方面的重点、热点问题。
    三、经费资助
    学校将对入选项目给予一定数量的经费资助。
    四、申报限额
    坚持分类申报、分类评审的原则,每个院(系)最多可申报6项。               
    五、对项目申请人的基本要求
    1. 项目主持人应是我校在岗的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承担研究生教学和培养或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2. 每年每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有未结题的类似项目者不能申报。曾获学校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项目经费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六、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经所在院(系)评审、排序后,由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将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及《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于4月1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教研与质量管理处(行政楼323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miaoruhua@hit.edu.cn
    2.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所报项目分类评审。
    3.正式批准的项目于2013年5月开始启动。
    对于申报中的相关问题可咨询研究生院,联系人:苗茹花,电话:86413871。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