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研究生系统,查不到成绩,怎么办?
首先确认任课教师已录入成绩,并确认提交成绩,其次学生查看该门课程是否已评教,如以上两步都完成后仍看不到成绩,可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处进行查询。
联系电话:86413771
2、因学校或学院的交流项目去其他学校进行课程学习,如何进行学分互认?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离校前,请提交《研究生校际间交流课程学习计划表》。
返校后,请提交《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
经导师及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师生服务中心(化学楼E栋1楼)研究生院17&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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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绩不合格,如何办理重修(重考)手续?
开学初两周内,须在系统内提交课程重修申请(选课管理-计划内专业/外语选课)。若研究生未进行网上重修选课,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与考核。重修课程考核合格后,在研究生成绩单中按实际成绩记载,并标记“重修”。
4、对成绩有异议,如何申请复核?
成绩公布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成绩复核,具体流程如下:
学生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学生所在院(系)审批—→院(系)教学秘书汇总后交至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17&18号窗口—→由研究生院转交开课院(系)—→开课院(系)进行复核,并将审核结果转交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17&18号窗口—→研究生院通知学生复核结果—→若成绩变动,由研究生院网上重新登记成绩—→学生网上重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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