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培[2017] 1 号
各院(系):
根据学校实施精细化管理及研究生培养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的管理工作,研究生院特对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方面的重要工作进行布置,并适时进行检查,请各院(系)认真做好组织及管理工作。
一、博士生综合考评
1. 考评对象:2016年3月入学的博士研究生。
2. 考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及学习、工作态度,对本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是否具备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创造性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等方面。
3. 考评办法:
(1)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由院(系)组织进行,各院(系)分别制定《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细则》。博士生综合考评包括导师考评和院(系)考评两部分。院(系)考评一般包括基础专业知识、科研素质与潜力考核。
(2)对综合考评合格的博士研究生,取得1学分,并全面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3)对综合考评总成绩在后10-20%的博士生,将被给予黄牌(该黄牌比例不包含委托培养博士生,委培生黄牌情况另计)。受到黄牌警告的博士生可在3个月后申请第二次综合考评,通过第二次综合考评,获得相应学分。第二次综合考评不合格,将被取消博士生学籍。
综合考评应于3月19日前结束,考评过程应由导师和院(系)组织的专家组填写《博士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1),并转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院系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填写《博士研究生第一次综合考评黄牌警告汇总表》(附件2)留档备案,汇总表电子版3月27日之前提交研究生院。
二、博士生开题工作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应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最迟于第二学年末完成。各院(系)、博士生导师本学期应组织好2015年秋季及2016年春季学期入学博士生的开题工作。应在开题结束一周内将《开题报告》、《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过程原始记录》和《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修改情况确认表》(附件3-6)送交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学生在开题结束三天内应将题目等基本信息录入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博士开题工作具体要求参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要求》(附件7),未按时开题博士生应填写《博士生未按时开题报告情况说明表》(附件8),研究生院批准后送交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如遇到学生出国联合培养等特殊情况,在报学院备案后可适当调整时间。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开题的博士生,开题报告成绩记为“不合格”。开题报告未通过的博士生,可于3个月后再次申请进行,第二次开题仍未通过者,予以退学。开题结束后院(系)应及时将开题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应于入学后第三学年结束前完成开题报告。各院(系)、博士生导师本学期应组织好2014年秋季硕博连读生(含直博生)的开题及学位论文第一阶段工作评议。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在填写《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的同时,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位论文第一阶段工作评议意见》(附件9)。
四、博士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中期检查
博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最迟于第三学年末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最迟于第四学年末完成,2014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博士研究生、2013级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直博生)本学期应完成中期检查工作,填写《博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附件10),送交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
五、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调整我校在籍博士生培养年限的决定》(研院发[2005] 18号)文件的规定,入学时间超过五年的博士生,需要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报告》,说明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及预计答辩时间。此类学生在入学后7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相应的学位审核程序后,可获得我校博士学位证书。
请2012年3月入学尚未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报告》(附件11)。要求:
1.报告填写要打字,内容要完整、详实、明确,必需注明预计答辩时间;
2.4月26日前,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汇总《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报告》报至校学位办;
3.如逾期未提交,将视为放弃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六、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2015级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应在第二学年秋季学期末或春季学期开学后3周内完成。各硕士点应做好2015级硕士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并将中期报告(附件12)及中期报告评议结果(附件13)送交研究生教学秘书备案。院(系)需及时将中期检查的成绩录入研究生系统。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2015级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进行巡视。请各院(系)提前一周将硕士生中期检查时间、地点报送研究生院教研与质量管理办公室。
七、相关信息的网上录入
研究生应将综合考评、开题、中期检查等培养环节的相应信息及时录入研究生系统,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应该在系统中及时录入相应成绩状态,以保证学生的论文工作顺利开展和“导师人才培养质量档案”的及时更新。
以上各项工作的总结(附件14)电子版请于7月21日前报送到研究生院培养处。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年2月25日
附件1-11: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相关表格下载
留学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相关表格下载
http://myweb.hit.edu.cn/_s49/e0/a2/c3451a123042/page.psp
附件12-13:硕士生培养过程相关表格下载
http://myweb.hit.edu.cn/_s49/e0/b2/c3359a123058/page.psp
附件14 2017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相关工作总结.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