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校内办理派出手续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28浏览次数:3851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校内办理派出手续流程图



【注意事项】

请自行登录国家留学网或CSC信息平台下载《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主页查看公派留学出国手续办理常见问题解答,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办理出国手续:

1. 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90530/20190530143709_6124.pdf

2.http://zwfw.cscse.edu.cn/cscse/lxfwzxwsfwdt2020/gplx72/cjwt0/index.html


一、公派留学材料发放清单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电子版)

2.《资助证明》(电子版)

3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录取通知(电子版)

4.《同意派出函》(仅限联培博士/硕士,英文纸版1份)

材料1-3可登录CSC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材料4可在工作时间至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领取。

二、办理护照

(在哈尔滨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1

4.《在读证明(中文)》原件1

5.邀请信复印件1份及中文翻译1

【注意事项】一般来说,应在学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学校不统一组织办理护照,费用自理。

校本部户口未迁到哈尔滨的学生,也可在哈尔滨办理护照,办理时需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额外提供《在读证明》(中文)原件一份,可在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或本科生院自助打印机打印。

校本部、威海校区的学生如在寒暑假不在校期间办理研究生在读证明,可发邮件咨询:hitgs@hit.edu.cn,邮件请注明学号、姓名、在读证明用途。

深圳校区、威海校区的学生如在深圳、威海办理护照,需按照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三、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确认奖学金专用银行卡信息

201911日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奖学金从国内以外汇划转至留学人员奖学金专用银行卡。

学生被录取后需尽快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确认银行卡信息(特别是持卡人身份证号、手机号及收卡地址);收到银行卡后需再次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确认收卡;尽快至相关银行服务窗口办理开卡。详见: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

【注意事项】

1.请确认录取后尽快办理信息确认、收卡确认及开卡手续。

2.计划办理改派或已经办理改派的同学不需重新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放弃公派资格的同学,请与发卡行联系确认如何处理留学人员奖学金专用银行卡。

四、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选择留学服务机构

学生在办理签证、订机票等手续前,需先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选择留学服务机构:

【注意事项】

1.“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为网报申请时的用户名及密码。

2.留学服务机构一经选择,不可更改,请认真检查选择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五、准备办理签证相关材料

(一)同意派出函

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办理签证时需向各驻华使领馆签证中心提交派出单位的《同意派出函》。此证明由研究生院负责出具,请相关同学关注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进行领取。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刘杨老师联系: 0451-86403286yliu423@hit.edu.cn,校本部一校区格物楼717节、假日期间可通过QQ联系。

【注意事项】

此证明具有如下效力:等同于在读证明、预毕业证明、同意派出函,其中包含学生的基本信息、在校(学籍)信息、预计毕业日期和公派留学信息,在办理外方入学手续及向签证中心提交签证申请时,不需另行准备研究生院自助打印机打印的《在读证明》。

(二)中文成绩单及成绩单、学位证、毕业证英文翻译件

1.在读/应届本科毕业生

无论是否已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均可在本科生系统预约办理中文成绩单及成绩单、学位证、毕业证英文翻译件,到师生服务中心本科生院自助打印机打印,取号后到本科生院窗口加盖公章。

办理地点:师生服务中心本科生院窗口

联系电话:0451-86210167

2.在读/应届硕士研究生

1)本科阶段的中文成绩单及成绩单、学位证、毕业证英文翻译件

需在本科就读院校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如档案馆、教务处等。

2)硕士阶段中文成绩单及成绩单英文翻译件

可在研究生院自助打印机打印:

一校区——师生服务中心

二校区——二校区主楼一楼阳光大厅

【注意事项】

自助打印机打印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不需办理加盖公章手续。

3)硕士学位证英文副本/翻译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学位证英文副本已和中文学位证一起发放,如需要在复印件上盖章,可在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办理,办理时需携带硕士学位证英文副本原件或照片。

往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学位证翻译件需登录档案馆综合管理平台预约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链接:http://dag.hit.edu.cn/“服务通道”中点击“综合管理平台入口”或“学籍利用入口”办理。

咨询方式:0451-86413898emailarchives@hit.edu.cn明德楼东侧E1101室(4号门进入乘电梯到达)

4)硕士毕业证翻译件

获得中文毕业证后,可登录档案馆综合管理平台预约申请办理:

线上办理链接:http://dag.hit.edu.cn/“服务通道”中点击“综合管理平台入口”或“学籍利用入口”办理。

咨询方式:0451-86413898emailarchives@hit.edu.cn明德楼东侧E1101室(4号门进入乘电梯到达)

3.在读博士生

1)本科、硕士阶段的中文成绩单及成绩单、学位证、毕业证英文翻译件

需在本科就读院校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如档案馆、教务处等。

2)博士阶段中文成绩单及成绩单英文翻译件

可在研究生院自助打印机打印:

一校区——师生服务中心

二校区——二校区主楼一楼阳光大厅

【注意事项】

自助打印机打印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不需办理加盖公章手续。

(三)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学生的档案及户籍

出国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学生的档案及户籍由学校在国家规定的留学期限内进行保存。若不需由学校保存档案及户籍,须自行到学院(部)、花园街派出所办理相关提取及迁转手续。档案及户籍一旦迁出,不允许再迁回学校。

1.办理档案调转手续:需咨询所在学院本科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协理员具体办理要求。

2.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先联系计划落户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持《准迁证》、身份证等到师生服务中心(社会服务)花园街派出所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签证

可自行办理、也可通过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仅限不需要面签及采集生物信息的国家),签证费由学生先行支付,并可在出国前登陆留学服务中心管理系统在线办理报销手续。

请妥善保存签证费缴费凭证。

(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需在出国前三周提交一份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备案。

2019年起,留学基金委不再发放纸质《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同时取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签约公证,并于2021年起采用在CSC管理系统电子签约的方式完成协议书签订。

留学人员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看协议书审核状态。在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可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法律与综合事务部联系:010-6609356266093564

(六)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公派出国人员须在出国前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但申请签证时已进行体检人员可以不用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可在各市县出入境检疫部门办理。

黑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地址:南岗区赣水路9

【注意事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在黑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免费,办理时须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在黑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需提前预约,可关注微信公号黑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在线预约办理。

(七)(获得签证后)在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的手续

留学人员可在留学服务机构办理如下手续:

1.报销签证费(不含体检费)

2.领取报到证(电子版)

3.预订机票(可定国内所在城市-国外联程机票)

五、出国前需在研究生院办理的手续

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出国攻读硕士学位(双学位项目)、在读研究生赴国际组织实习的,出国前应提前10个工作日办理出国离校手续:

1)校本部、威海校区联培博士研究生须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国际交流——国家公派留学——出国申请,办理出国审批。提交申请后,请提醒导师审核。

深圳校区联培博士研究生办理出国手续相关要求详见:http://due.hitsz.edu.cn/info/1085/2401.htm

2除上述手续外,一校三区的研究生均需同时办理学生工作部(处)异动培养手续,具体可咨询辅导员老师,系统登录链接:https://xg.hit.edu.cn/login?jg=x&url=x

六、国外报到

按照家公派留学相关管理规定,留学人员应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按驻外使(领)馆要求报到并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报到信息,以便驻外使(领)馆后续管理。

七、办理改派、延长出国留学资格有效期、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等异动手续注意事项

部分同学因签证、外方导师等原因需办理改派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等异动手续的,需按《公派研究生办理异动手续基本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详见:

/2016/0614/c3435a162570/page.htm

八、学院应承担的工作

1.各学院教学秘书、辅导员老师应协助学生做好派出手续办理工作。

2.各学院辅导员应做好出国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学生的档案保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