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优势互补、增强国际竞争力,我校2011年与香港理工大学(简称理大)签署了合作协议,设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附件1)。按照协议规定,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可分别申请合作双方的博士学位。现将2024年该项目(附件2)的校内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申请人应为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下博士研究生(2022年春季学期及以后入学);或本博连读三年级及以下博士研究生(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或已取得我校2024年博士入学资格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定向生及留学生除外,所在学科不限。
3.校内导师同意派出,且理大合作导师同意接收。开放申请专业详见:http://www51.polyu.edu.hk/eprospectus/rpg。
4.英语水平须符合理大相关要求,雅思总分不低于6.5,或托福总分不低于80(网考),所申请学系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若申请人的硕士学位是在国(境)外留学获得的,且授课语言为英语,可不提交英语成绩。详见理大Research Postgraduate招生主页关于申请要求的说明:http://www51.polyu.edu.hk/eprospectus/rpg/admission-requirements。
请注意:
(1)在理大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时,英语成绩应在两年有效期内。
(2)申请理大Faculty of Construction and Environment学系的学生,在报名时必须提交符合规定的外语成绩;
(3)申请除理大Faculty of Construction and Environment以外学系的学生,若暂未达到外语要求,可先在理大网报系统进行报名,网报时需注明计划何时参加外语考试、预计何时可以获得并补交外语成绩。
5.申请人应在理大完成连续4个学期(2年)的课程学习及研究工作,以满足理大授予博士学位对驻校时间和学分的基本要求。
6.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
二、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
(一)申请材料清单
1.个人简历(英文,电子版)
2.研究计划(中英文,电子版)
3.本科、硕士、博士中英文成绩单(电子版扫描件)
4.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建议同时提交中文及英文版本)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电子版)
6.其他能体现学术能力的材料扫描件(如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论文,或出版物、专利、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7.香港理工大学-bat365官网登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报名表(电子版,附件3)
8.香港理工大学-bat365官网登录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个人申请表(电子版,附件4)
(二)提交方式
1.材料1-6仅需在理大网报系统eAdmission中提交电子版,不需提交至研究生院。
2.材料7、8仅需向研究生院提交电子版,不需提交至理大,发至邮箱:hitgs_csc@hit.edu.cn,邮件命名方式:PolyU-HIT-学号-姓名。其中:
(1)材料7的文件格式为“.xlsx”,命名方式为“报名表-学号-姓名”;
(2)材料8由导师及所在学院、学部、校区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学部、校区主管部门公章后扫描,文件格式为“.pdf”,命名方式为“个人申请表-学号-姓名”。
三、时间安排
1.申请人对外联系/网上报名:即日起-2024年1月28日
申请人按相关要求联系理大导师。理大导师确定接收后,申请人需登录理大网报系统eAdmission提交申请。
2.申请人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即日起-2024年1月30日
3.研究生院向理大发送推荐人员名单:2024年2月1日
4.理大公布录取结果:2024年5月左右
5.录取人员赴理大入学:2024年9月或2025年1月。
四、注意事项
录取后,校本部学生的派出、学分互认及返校手续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办理,深圳校区、威海校区的学生按所在校区有关规定执行:
1.办理派出手续
根据研究生院及国际合作部规定,出国(境)参加访学交流的学生需办理出国(境)审批手续、签订出国(境)访学协议书。请在赴港前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办理上述手续。派出期间不需在我校进行学期注册,并将停发我校博士生津贴,由理大按月发放奖助学金,详见“研究生办理出/回国(境)手续基本要求-3.其他派出”。
2.办理学分互认手续
相关学生可根据自身需要办理学分互认手续。如办理,应在赴港前填写《研究生校际间交流课程学习计划表》(附件5),经导师及所在学院、学部审核同意后交至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备案;返校后填写《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附件6),并将《申请表》及理大成绩单提交至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以办理后续学分认定手续。
3.办理返校手续
访学结束后,需在回国(境)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回国(境)申请手续、提交访学总结及外导评估表、恢复学籍,返校后到所在学院、学部研究生教学秘书老师办公室办理学期注册,如遇假期可顺延,详见“研究生办理出/回国(境)手续基本要求-3.其他派出”。
如有问题可与研究生院联系:
联系人:刘杨(格物楼717室)
联系电话:0451-86403286
Email:yliu423@hit.edu.cn
与香港理工大学合作项目QQ群:710779716(申请加入时需备注学号及姓名)
附件:附件下载.zip
1.项目简介
2.2024年项目简章
3.2024年报名表
4.2024年个人申请表
5.研究生校际间交流课程学习计划表
6.研究生课程学分校际间转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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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4日